一、资格复审公示事宜
资格复审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1月30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毕节七星关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反映(反映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滨河西路腾龙桥斜对面水韵天颐1楼,反映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体能测评相关事宜
(一)体能测评时间:2026年1月31日(星期六)
(二)体能测评地点:毕节市体育运动学校(毕节高新区职教城弘文路与小瓦路交叉口)
(三)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毕节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分组名单》(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当日上午7:30-8: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测评场地内,超过8:00未进入测评场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内。笔试准考证遗失的,可登录“毕节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guiz.easyzp.com/nindex/?ecode=bjsgazp重新下载打印)。
2.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合理安排好食宿,注意体能测评时间、乘车时间及路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5.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在体能测评开始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和《考生体能测评告知书》(附件3),因未阅读相关事宜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体能测评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系统咨询电话:0857—7149878
政策咨询电话:0857—8295909
监督电话:0857—829531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毕节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毕节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分组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3:考生体能测评告知书.doc
考生体能测评告知书
相关要求告知:
一、考生可于体能测评当日上午7:30开始进入毕节市体育运动学校(毕节高新区职教城弘文路与小瓦路交叉口),7:30—8: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体能测评场地,截至8:00仍未进入体能测评场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场地后,按分组名单查找自己所属测评组号,并到对应的测评组集合,服从引领员安排。
三、测评前,考生须做好测评准备工作,在测评时不得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若考生存在身体不适等情况(如受伤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但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把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写上姓名后交引领员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归还。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如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家属不得在体能测评场地外影响体能测评工作,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五、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测评时须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安排。每个项目测评后,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在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项目不合格者,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同时在引领员的安排下,归还号码簿,领取通讯工具离开测评场地。
六、在候测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本组,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引领员同意才能离开,返回后要向引领员报告归组。
七、当前一位考生测评时,后一位考生应作好准备,要仔细听清考官对所测项目的动作要领指导,尽自己所能完成好各测评项目。
八、每个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要认真听取自己的测评成绩,如有异议,须当场向本项目测评处监督员提出;离开体能测评场地后,再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在测评期间,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测评资格。
九、请考生自行携带干粮、饮用水和雨具。
风险告知:
作为体能测评考生,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责任。在参与体能测评过程中,需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指示与要求,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规则、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考生需充分认识到,体能测评可能暴露自身健康状况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不适、受伤、疲劳、痛苦、失去意识等。同时体能测评可能对自身的健康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考生需保证已经充分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状况、疾病史、药物过敏史、怀孕等,确保能够接受相应的体能测评,如明知自身身体状况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仍然继续测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毕节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qO8WfbIu87TgnQwaU-jr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