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七星关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大方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黔西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金沙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织金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威宁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七星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黔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沙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织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纳雍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威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赫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毕节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公示工作已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映和举报。根据《毕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为做好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
(一)体检对象:详见《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1年9月23日
考生本人务必牢记体检时间,体检当日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未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报到事宜
(一)报到时间:2021年9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到地点: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一楼大厅(毕节市七星关区北安置小区)。联系电话:0857-8223306。
(三)报到事宜:考生本人凭面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
报到时,考生须出示当日“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同时体检前14天内省外来(返)毕人员及省外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毕人员须出示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检当日体温检测无异常(≤37.3℃)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办理验证、知晓体检须知(含体检当日的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等相关事宜)并在体检须知上签字确认。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同时请考生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交体检费:体检当日体检结束后,每名考生将体检费(300元左右)交体检医院。
(二)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体检当日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五)在招聘过程中,各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面试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体检前14天内外省来(返)毕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所在地近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还需提供抵毕后24-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出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0857-8223306(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人事财务科)
监督电话:0857-8339338(中共毕节市纪委毕节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调配科)
附件:1.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2.体检须知.doc(点击下载)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5日
来源:https://www.bijie.gov.cn/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9/t20210915_70426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