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日期和地点
测评日期: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
测评地点:兴义一中田径场(兴义市老城街47号)
二、测评对象
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进入体能测评环节”,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本次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和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测评项目为:
(1)纵跳摸高;
(2)10米×4往返跑;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在测评前可进行一次试测,但不计成绩;测评次数不超过2 次,考生有一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
每个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测评考生宣布测评结果。纵跳摸高或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结果不达标或测评违规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体能测评中,报考者如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务必于测评日上午7:30前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兴义一中(兴义市老城街47号)田径场集中,经检录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评。4月22日上午8:10仍未到达体能测评考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五、特别提示
(1)为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请所有考生从兴义一中后门(延安路龙盘中学正对面)进入体能测评场地,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2)请考生自行携带有关证件、运动鞋、运动服等物品,并妥善保管。
(3)请考生按照“纵跳摸高”项目的要求提前修剪指甲。
六、注意事项
(一)由于体能测评人员较多,可能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请妥善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体能测评考点。
(二)因场地有限,体能测评考点不提供停车服务,请考生另行安排。
根据《招录公告》规定,在公开招录过程中,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环节招考信息均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xn.gov.cn)发布,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招录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州公务员局: 0859-3233780
州公安局政治部: 0859-3292019
黔西南州公务员局
2023年4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gwykl/202304/t20230417_79088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