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历经120余年的建设发展,先后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做强贵州大学”,同年11月贵州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强贵州大学的实施方案》,提出按照“中国特色、世界水平、贵州需求”的要求,把贵州大学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大学;2023年,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力量做强贵州大学”,引领和带动贵州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也是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全国文明校园”和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4645.83亩,另有教学实验农场1181.26亩。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及交叉学科13类。
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1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10个;ESI全球前1%学科10个;“双万计划”一流专业总数84个,其中国家级5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等顶尖人才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领军人才4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拔尖人才3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3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员3人;贵州省委重点联系专家27人、联系专家93人;有连续6年入选全球“高被引科学家”名录1人;入选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榜单3人。学校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1个,省级科研平台8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平台37个和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名师2人和教学团队2个、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教学团队11个、省级“金师”(教学名师)77人;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教学团队14个和教学名师14人、贵州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2个。
学校是浙江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对口合作高校,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5所省外高水平大学开展“组团式”帮扶学科建设工作。同时,与茅台集团、大北农集团、国家天文台、磷化集团、中烟贵州分公司、贵阳农投集团等500多家企业和科研单位签订全面合作协议,覆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领域。同步实施贵州省“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特派员行动”“博士村长”“教授、博士进企业”等专项计划,推动高层次人才下沉基层服务产业,通过校地、校企多维度合作,实现贵州省9个市(州)88个县全覆盖,全面提升合作层次与实效。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校留学生教育规模和质量稳步提升。学校是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院校,先后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及非洲冈比亚大学设立孔子学院、美国普莱斯比学院设立汉语教学中心,分别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泰国高校合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与45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205所院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拥有国家级“111”引智基地2个、科技部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1个;在校留学生近千人,分别来自69个国家,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及汉语进修生。此外,学校在SEAMEO(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AUN(东盟大学联盟)、EPU(欧亚太平洋学术协会)等国际组织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以来,学校连续17年主、承、协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系列活动。学校在国际交流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极大地彰显了贵州大学的国际影响力和较高的国际化办学水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岗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大学2025年实验岗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 10 月 11 日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6年 10 月 16 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5年 9 月 30 日到2025年 10 月 15 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 10 月 11 日9:00至2025年 10 月 16 日17: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一位应聘人员仅可申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 10 月 11 日9:00至2025年 10 月 16 日17:00期间,将本人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lf@gzu.edu.cn(邮件命名方式:报考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及代码+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1.《贵州大学2025年实验岗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载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在读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获奖材料、主持课题合同或任务书、著作、论文(SCI、CSSCI期刊以发表当年期刊的档次和类型进行认定,并提供检索证明,SCI期刊分区参照中科院大类分区正式公布版)及其他成果材料。
6.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科研业绩材料(一般应为博士学位论文、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等)。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文章署名要求:除在CNS期刊发表的论文外的各类成果,仅认可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如是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以导师一作(本人排名第二)发表的论文可纳入成果计算。
7.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及他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并签署承诺书(附件3)。
8.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9.在《贵州大学2025年实验岗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满足“其他资格条件”中“在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作英文学术报告”须提供国际学术研讨会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函、会议颁发的证明文件(需包含报告题目、作者及会议名称)、会议现场本人做报告照片等有关证明材料。
10.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大学2025年实验岗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发布。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环节提交扫描件的原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发布。
资格复审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须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材料不全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接收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大学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评三个部分。
1.专业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专业面试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参考,不纳入面试总成绩。
面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未参加所有面试科目或单科成绩未达到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成绩在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上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事宜在贵州大学官网(https://www.gzu.edu.cn/)上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大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完成聘用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相关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均纳入事业编制。
(二)定岗在专业技术八级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相关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工资对应标准进行缴纳。
(四)可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申请博士津贴。
(五)不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校内相关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岗位。
(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联系电话:0851-88291959 88297751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
七、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 贵州大学2025年实验岗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2. 贵州大学2025年实验岗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3. 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贵州大学
2025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509/t20250930_88670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