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黔编办字〔2025〕21号)《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做好我市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毕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14名。其中:七星关区5名、大方县2名、黔西市1名、织金县4名、纳雍县2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毕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5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0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需取得相应学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类型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
7.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2025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截至2025年10月13日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8.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于2025年9月30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方式一: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10月13日09:00至10月17日17:00期间,通过微信搜索“毕就业”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登录后,选择“服务”-“人才人事”-“人事考试”-“考试报名”-选择“毕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二: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7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https://rsj.bijie.gov.cn),选择“考试服务”-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毕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使用“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毕就业”微信小程序扫码或注册登录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我的考试”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毕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个人工作、学习经历必须如实填写,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https://rsj.bijie.gov.cn)或“毕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0月17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10月17日17:00至10月18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修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9日17:00期间通过“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https://rsj.bijie.gov.cn)或“毕就业”微信小程序缴纳考试费100元/人(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大于等于招聘计划数但又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予减少;缴费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减为缴费人数;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进入“毕节市就业技能网络培育平台”(网址:https://rsj.bijie.gov.cn)或“毕就业”微信小程序打印笔试准考证。
5.问题咨询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毕节市卫生健康局,0857-8254332(人事教育科)、0857-8250079(基层卫生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服务科:0857-8222949,0857-825433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1.笔试内容:医学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成绩计算
笔试环节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可降低为50分。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资格复审工作程序
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方式、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需要的有关资料
考生须持本人的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包括: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网上打印的《毕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报名信息表》2份;
(4)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4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三类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至2025年10月13日退伍满一年),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复印件需经所属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
②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三)面试
面试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及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4.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总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岗位所属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岗位所属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2.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岗位所属县卫生健康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聘用审批
1.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由岗位所属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管理,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
2.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继续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3.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九、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8222297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0857-8255508
(二)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招聘过程中,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面试工作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
3.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卫生健康局。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商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0857-8254332(人事教育科)
0857-8250079(基层卫生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毕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2.毕节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事业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点击下载)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ijie.gov.cn/zwgk/rsxx/ryzp/202509/t20250930_88671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