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黔组发〔2025〕6号)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惠水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惠水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惠水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惠水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8.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
9.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含2025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0.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惠水县内仍在岗的村(社区)常务干部(村级文书除外);
11.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由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缴费: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查验有关报名材料原件并收取复印件的办法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100元报名费到指定账户,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0月15日18:00
3.报名地点: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三组团县委组织部一楼会议室
4.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报名资格审查。
(1)填写《惠水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2份(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5)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3张;
(6)村级文书和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由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放宽学历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签订的服务协议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2020年9月30日以来的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并现场签订《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报考承诺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署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笔试、面试均安排在惠水县城辖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政治政策理论水平、社区工作相关知识,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值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计划数1:5比例以内(含1:5)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经笔试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需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作进一步比选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做检查的,经县社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社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必须在县社工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情况进行选岗,结合选岗情况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按照劳动法执行,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备案。
九、薪资待遇
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套改工作方案》执行。薪酬待遇后期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考核晋级等情况进行调整。
十、注意事项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社工招聘办,未尽事宜由县社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后续相关事宜均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社工招聘办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54-6228557、0854-6221862
附件:1.惠水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惠水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
序号 |
1 |
岗位名称 |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五岗) |
|
岗位简介 |
负责社区日常事务处理、基础服务保障,承担网格工作,服务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
|
岗位代码 |
01 |
|
招聘人数 |
3 |
|
学历要求 |
大专及以上 |
|
专业要求 |
无 |
|
其他报考条件 |
无 |
|
咨询电话 |
0854-6228557 |
|
备注 |
|
2.惠水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hs.gov.cn/xwdt/tzgg/202509/t20250930_88671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