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水上交通安全员6名。
(二)工作地点
江龙镇张旗村、梭马村、簸箕村
(三)工作要求
服从统一调配,做好水上交通值守工作。
(四)应聘条件
1、符合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性别不限。
4、年龄,男性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其他要求:会游泳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材料准备: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资格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经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两寸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4、报名地点:江龙镇张旗村、梭马村、簸箕村村委、江龙镇人社中心
5、联系电话:085136720003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通过电话告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录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三)面试
由镇相关部门组织统一考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态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政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五)体检
政审通过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与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录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待遇与管理
1、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录用人员的表现,合格者续聘,不称职者予以解聘。首次录用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对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聘。
2、工资待遇标准:参照县公益性岗位标准发放(含个人缴纳社保、公积金部分),缴纳四险一金。
三、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全过程接受长沙镇纪检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有不符合本《简章》规定及徇私舞弊,即取消当事人的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镇纪检监察室:085136720003
本简章由江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www.gzzn.gov.cn/xwzx/tzgg_40284/202204/t20220401_73215670.html)